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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规划强力建设 牢筑均衡发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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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沙市教育局发展处 周振飞发表时间:2017-04-05

        教育发展,学校规划建设为保障。长沙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建设,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我市坚持优先发展教育,紧密结合教育实际,有效整合教育资源,促使学校布局合理化、办学条件标准化,人民对教育的满意率得到不断提升。截至2015年9月,我市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共1197所(不含教学点),在校初中生23.46万人,在校小学生50.94万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小学和初中辍学率均为0。其中,内五区(含高新区)小学290所共4801班,小学生237915人,平均班额49.56人;初级中学和含有初中部的学校80所(其中初级中学38所,九年一贯制学校9所,完全中学31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2所)共2130班,初中学生112618人,平均班额52.87人,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建设基本满足教育发展的需要。在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建设方面,我市着力开展了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1、着力制度建设,学校建设实现法制化

        为加强长沙市学校规划建设管理,保证学校建设与城市建设统一布置、统一规划,保障教育基础设施适应城市现代化发展。早在1997年,市人大制定了地方性法规——《长沙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城市学校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使城市学校建设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随着发展,2004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对该条例进行了修订。为配套地方法规的实施,自2007年以来,我市相继出台了《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长沙市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市推动创业富民的决定》、《长沙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缓解入学难问题的实施意见》等重大文件,对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和建设作了进一步的部署和要求,形成了一套系统法制保障体系。在借鉴长沙学校规划建设法制化的经验基础上,2016年湖南省人大出台了《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为全省基础教育规划建设提供了更高层次的法律保护。

        2、突出规划引领,学校布局实现规范化

        教育发展,规划为先。进入21世纪后,我市中小学规划布局走向了规范化。2000年启动编制、2002年正式形成《长沙市市区中小学校建设用地规划(2002—2020)》,对城区所有中小学的布点、规模、规划条件作出科学合理的规划,明确了城区学校建设调整和发展目标。为适应城市建设发展,更有效地指导中小学规划建设,2006年、2012年,我局两次会同市规划局对学校专项规划进行修编,适时增加学校用地和优化学校布局。其中,2012年版的修编明确提出并遵循了选址定点安全、方便学生入学、每所学校具体规模适度、中小学规划总量充分和生均用地达标等五个原则;经优化后,共规划中学220所,小学共483所,2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规划范围扩大到长沙县星沙镇和空港片区以及由望城区划入岳麓区的各个乡镇,内五区及高新区规划增加中学64所、小学128所。城区中小学布局基本满足小学500米、初中1000米服务半径要求。城区教育布局专项规划的制定,很好地引导控制性详细规划预留了教育发展用地,为城区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好上学垫下了基础。在优化城区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的同时,我市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和宁乡县也启动了区域内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各地均在2014年形成编制成果。另外,根据市委2012年城乡一体化会议要求,专门组织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县、岳麓区就15个中心镇(小城市)编制了教育城乡一体化学校规划布局规划。这些规划的编制,进一步优化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保障了农村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3、持续加大建设,学校条件力达标准化

        自2007年以来,我市相继出台了《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长沙市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市推动创业富民的决定》、《长沙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等重大文件。近十年来,我市先后实施了改水、改厕、改厨的“三改”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农村初中工程建设、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提质改造、农村中小学课桌椅提质改造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床位添置以及标准化学校建设等项目,每年至少安排一个教育的专题作为政府为民办实事之一优先落实。截至2012年底,全市完全小学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达到合格学校标准。2012年率先启动非完全小学和教学点提质改造,2015年全市1299所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完成合格学校建设。2016年,我市全面启动标准化学校建设,计划经过五年提质改造,2020年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将全部实现标准化。

        4、多方配建学校,建设主体呈现多元化

        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好上学”,我市根据相关政策,适时组织相关建设单位配建义务教育学校。在新建和扩建义务教育学校方面,除省管学校、民办以及大部分行业办学校由举办主体投资建设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建设主体主要分为四种:一是市教育局为建设主体,主要负责建设市属学校,并承担个别区属义务教育学校建设任务,同时一定程度支持省属中学和部分行业办学校建设,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二是区教育局为建设主体,主要负责建设区属义务教育学校,资金来源为区级财政。三是园区和片区土地一级开发商为建设主体,如雨花区环保科技园管委会负责统筹配建园区内普通中小学,武广公司负责武广片区内拆迁安置房的中小学配套建设,先导区的滨江新城、梅溪湖、洋湖垸以及坪塘片均由片区土地一级开发商负责统筹配建片区内普通中小学。建设资金来源由各园区和片区土地一级开发商负责。四是小区开发商为建设主体,依据《长沙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九条“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时,每4000居民以上住宅区应按标准规划配置小学、幼儿园,每8000居民以上住宅区还应按标准规划配置中学”,资金来源由小区开发商负责。据统计,“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建或扩建中小学约150所(含高中),新增学位19万多个,有效缓解了 “大班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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