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警察学院学生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招标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师生,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湖南警察学院学生食堂拟分层整体委托经营,现向社会诚邀具有相应资质和餐饮服务经验的餐饮服务企业参与公开招标。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湖南警察学院学生食堂委托经营管理
二、招标方式:公开邀请招标
三、项目基本情况和招标内容
(一)本项目分为 2个标段(详见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第1标段:湖南警察学院学生食堂一楼。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
第2标段:湖南警察学院学生食堂二楼。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
(二)本项目2个标段分别委托一家餐饮服务企业经营管理。
(三)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对2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标1个标段。
四、委托经营期限:3年。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原件备查)
1、投标人具有处于有效期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等级制度改革的新政,视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
1、投标人具有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
2、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应是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且应为投标人公司股东(提供合法有效的股东证书原件)或正式职工(提供近一年的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的原件)。
3、投标人具备近三年连续经营管理5000人规模以上高校学生食堂的服务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并至少提供一个上述服务业绩(长株潭城区范围内)的高校学生食堂和其校方管理部门联系方式,以便报名后招标方实地考察。
4、投标人在长株潭城区范围内设有总部或办事处的固定办公场所(提供房屋产权证或租房合同),以便报名后招标方实地考察。
(二)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等关联关系。
2、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提供的高校学生食堂业绩和企业总部或办事处的固定办公场所证明与实际情况不符;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
(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 7月9日——2018年 7 月 13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湖南警察学院科技办公楼六楼606办公室。
3、报名时提交材料(详见本公告“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七、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2018年 7月16日对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出实地考察通知。
八、实地考察
1、考察时间:2018年 7月17日——2018年 7 月20日。
2、考察内容:投标人提供的高校学生食堂业绩(1处)和企业总部或办事处的固定办公场所(1处)。
九、投标邀请
1、本项目经实地考察综合评议,每1标段邀请3-5家入围企业参与投标。
2、2018年 7 月23日前向入围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入围投标人到我校科技办公楼六楼606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免费,只提供电子档)。请认真阅读并按照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
3、本次招标采取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十、现场踏勘及招标人联系方式
1、本次招标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联系人:汤老师 13707489886
2、招标人:湖南警察学院
地址:长沙市长沙县远大三路9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周老师 0731-82791747
湖南警察学院
二0一八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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