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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学生食堂托管服务 邀请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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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发表时间:2018-07-02

为更好地服务师生,湖南师范大学拟将部分学生食堂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和餐饮服务经验的社会餐饮企业(以下称投标人)管理经营。为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就学生食堂托管服务事宜公开邀请招标。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请于下列时间、地点领取招标文件。学校将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

接到邀请的公司请于2018年 7 月 3 日——2018年7 月 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14:30--17:30),到我校后勤管理处(四楼副书记办公室)报名领取招标文件。请认真阅读并按照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开标,请投标人按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准时参加开标,否则视为弃权。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分为 5个包(各包情况详见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第1包  江边学生食堂、天马学生食堂

第2包  南院学生食堂

第3包  咸嘉湖校区学生一食堂

第4包  桃花坪校区学生一食堂

第5包  张公岭校区学生一食堂、二食堂

 

2.托管经营期限:

除第3包合同期为两年外,其他各包基本合同期均为3年。三年合同期满后,经学校综合测评,满意度较高、经营状况较好者可以续签三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成立的餐饮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食品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

3.2投标方应是湖南省教育后勤协会湘教后通(2017)11号文公布的学生食堂经营推荐企业单位。

3.3具有高校食堂经营管理经验。目前在营的高校食堂至少有1个。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社会信誉良好,自2015年以来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及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在教育、卫生、食药监管、工商、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无违法记录,未被银行和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邀请招标方式,每包邀请3—5家餐饮公司参与。

本次招标采取综合评分法。

5.报名领取招标文件要求:

5.1时间:2018年 7月 3日——2018年 7 月 5 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14:30--17:30)

5.2地点:湖南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四楼副书记办公室)

5.3联系方式:张老师  0731-88872153

5.4提交材料:

5.4.1企业资质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一个证书),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5.4.2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人不是法人代表的,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4.3在高校从事过学生食堂经营的相关证明

5.5 报名时企业自愿购买相关资料(400元/份)

6.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分别向下列联系人沟通现场踏勘事宜:

包1        胡老师  13787128918

包2        甘老师  13807314671

包3        刘老师  13647488762

包4        李老师  15364001367

包5        林老师  13017195917

7.开标时间、地点:

7.1开标时间:2018年 7 月 12 日上午8:30

7.2开标地点: 后勤管理处五楼会议室

7.3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截止为2018年 7 月 12 日上午8:30,逾期或未按照投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恕不接受。

7.4开标顺序:按包号顺序进行,依次开标。

8.评审结果公示、履约保证金交纳及合同签订

8.1评标结果将在湖南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8.2评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8.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需交纳履约保证金,具体情况见招标文件。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通过银行转账至湖南师范大学(户名:湖南师范大学  开户行:建行长沙河西支行营业部  账号:43001793061052502635)。

中标人未按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不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并根据评标结果中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

8.4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未按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或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不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不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并根据评审结果中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

9.特别声明:

9.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9.2因政府规划调整、上级出台新的政策及其它不可抗拒原因导致托管经营无法进行的,中标人须配合招标人按要求及时退出。

10.招标人:湖南师范大学

承办部门:湖南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

地  址:长沙市麓山路36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872153,13574812898

 

 

湖南师范大学

                                  二0一八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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