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通29号:关于公布《湖南省教育后勤协会会议制度》及有关决定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协会于2016年12月10日在南华大学召开二届二次常务理事会讨论并通过的《关于秘书处相关制度及要求的建议》决议精神,现将《湖南省教育后勤协会会议制度》(具体见附件)及有关决定向会体会员单位通知如下:
一、设立协会议事委员会。议事委员由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在长沙地区的常务理事单位后勤处负责人及相关专家组成,主要负责协会重要工作项目及相关文件制度制订的事前调研和起草论证工作,为常务理事会讨论决策提供相应的政策和理论依据。
二、加强会员单位会费缴纳管理。根据《章程》要求,缴纳会费是会员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为了维护广大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请欠交协会会费的会员单位于2017年元月底前补交完毕。凡无故拖欠会费的,协会对该会员单位做出降级处理,按“会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会员单位→自动退会”的顺序逐年降级,并在会员单位中进行公开通报。
三、继续执行协会第一届有关薪酬及补助决定。协会聘请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发放相应的薪资报酬,2017年的发放标准按2016年度长沙市平均物价增长指数适当提高;会员单位派到秘书处工作的人员,按协会第一届规定的标准发放补助。因现行政策规定会长和秘书长在协会任职不能领取薪酬,为了保证协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会长和秘书长依照“不超过同等标准”的原则按月发放适当交通和电话费补助。本决定2016年10月起执行。
特此通知。
湖南省教育后勤协会
2016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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